我國GMP(2010)對藥品包裝材料的定義及要求見表11-1, WHO的GMP給包裝材料的定義是: “用于藥品包裝的任何材料,包括印刷品,而用于運輸或裝貨的外包裝除外。包裝材料根據是否直接接觸產品分初級和次級兩類?!?/p>
這些規定說明;
①藥品包裝材料和原料、輔料一樣,都屬于物料,因此,有關物料的凈化措施也都適用于包裝材料。
②包裝材料是指內外包裝物料、標簽和使用說明書,包括印刷材料,但用于運輸或裝貨的外包裝除外。包裝材料根據是否接觸產品,衛可分為內包裝(初級)或外包裝(次級)材料兩類。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0年第21號令發布的《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規定,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簡稱“藥包材”。
該管理辦法將藥包材產品分為I、Ⅱ、Ⅲ三類。
I 類藥包材指直接接觸藥品且直接使用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。
Ⅱ類藥包材指直接接觸藥品,但便于清洗,在實際使用過程中,經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滅菌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。
Ⅲ類藥包材指I、Ⅱ類以外的其他可能直接影響藥品質量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。